圖片來源:《文彙報》
  原標題:香港入境處回應遣返內地懷孕女 稱其不符合入境規定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李晶):懷孕30周的北京網民“如許姑娘”與丈夫赴香港旅游,在香港機場被特區政府入境處拒絕後隨即被遣返,“如許姑娘”發貼控訴遭遇,引髮網民熱議。9月23日晚間,香港入境處作出回應稱,該孕婦未能出示本港醫院發出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其訪港目的不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因此她與丈夫被拒絕入境。
  香港自2013年實施內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零配額政策,也就是如果夫妻雙方都不是香港人,孕婦不允許在所有香港公立和私立醫院預約分娩服務,“單非”孕婦則通過特別安排在私立醫院預約分娩服務。根據香港入境處的規定,懷孕28周或以上的內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須向入境處人員出示由本港醫院發出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如未能出示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或入境目的存疑,入境處可能會拒絕有關人士入境,並實時安排遣返。入境處在執行此措施時,衛生署會在有需要時安排醫護人員協助,就孕婦的懷孕及其他身體狀況提供專業評估和意見。
  “如許姑娘”在微博中抱怨入境處把內地孕婦“當成犯人看待”,“失去自由”8小時,甚至丈夫要求去洗手間也被拒絕。她表示自己來香港只是旅游購物,之前兩次來港並無任何不良行為,更無觸犯法律,入境處沒有公開、清楚地講明,28周以上內地孕婦不准入境。而自己攜帶了往返機票及酒店預訂單、與北京私家醫院的產檢分娩合同、月子中心的合同等文件,足以證明來港目的並非分娩,符合入境處網站“假如目的並非來港分娩,必須提供足夠證明”的規定。
  對此,“如許姑娘”提出兩點要求:1、入境處必須承諾並確保針對孕婦的政策一視同仁。如不能確保而認為必須特別指定,也請在入境處官網公告。2、針對警官拒絕其丈夫用洗手間,入境處公開道歉。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對此作出回應稱: 根據紀錄,一名內地孕婦及其丈夫於9月20日從北京乘航班於下午1時58抵港,並於2時12分到達入境大堂辦理入境手續。由於該名女士已懷孕30周,入境處人員按程序安排與她面晤,以瞭解她來港的目的,整個會面過程歷時大約30分鐘。由於訪港目的不符合一般入境規定,有關孕婦及其丈夫其後被拒絕入境,並獲安排乘坐最早一班的航機返回北京。最後,由於航班延誤,航機於傍晚7時14分起飛前往北京。根據紀錄,在等候返回內地期間,該名內地孕婦及其丈夫均曾先後提出要求並獲安排使用入境處的洗手間設施。
  過去數年,香港入境處每年平均對約3萬5千名非本地孕婦作進一步訊問。去年,有5077名無預約分娩服務的內地孕婦按照入境條例被拒入境及遣返內地,較2012年增加超過20%。而在今年前8個月,已有3532名內地孕婦被拒入境。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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